校園歌曲「蘭花草」,作曲人究竟是誰? 新力公司出版的包美聖專輯唱片裏,「蘭花草」一曲,作詞人是胡適,作曲是陳賢德,但在歌詞說明中指出,這首歌由陳賢德與張弼合作。 海山唱片公司出版的銀霞專輯中,「蘭花草」作曲人不詳。
blcd]7nK 去年,新力公司將「蘭花草」歌曲報內政部申請著作權,引起了作曲人之一的張弼抗議。當時張弼在軍中服役,由他的父親張彬代表向新力公司交涉。 張彬說,「蘭花草」是張弼於小學五年級時作曲,後來由張弼的舅舅陳賢德將這首歌介紹到救國團的活動中演唱;「蘭花草」因此在救國團舉辦的活動中頗受青年人喜愛。 張彬認為,這首歌由張弼作曲,著作權應屬張弼,新力公司無權向內政部申請著作權。 新力公司製作課長姚厚笙說,新力公司在出版包美聖專輯之初,選中了救國團出版的歌本中的「蘭花草」,歌本上記載作曲人為陳賢德。 新力公司為向內政部申請「蘭花草」的著作權,曾經與胡適紀念連絡,取得他們的同意,在唱片上註明「蘭花草」由胡適作詞。同時,新力公司也從陳賢德那兒取得同意受讓文件。
).TQYrs 在取得陳賢德的受讓書幾天之後,姚厚笙說,陳賢德向新力公司要求,希望加上作曲人張弼的名字,因此,新力公司在歌詞說明中加入了張弼。姚厚笙說,他們申請著作權的手續是合法的。 張彬對新力公司的說法提出反駁,他說,新力公司既在唱片說明書中指出張弼為作曲人之一,就表示已經知道「蘭花草」是張弼作曲了。他們應取得張弼的同意受讓書後,才可以向內政部申請著作權。
y>vr Uxgo 張彬說,陳賢德曾問新力公司,他寫受讓書時,是否應與張弼的父母連絡,也取得他們同意,後因新力公司認為沒有必要而作罷。張彬認為新力公司似乎忽略了商業道德。 他將此事向內政部抗議;內政部於四月九日去函新力公司,撤銷其著作權;並希望他們在一個月內,補具法定受讓文件核辦。 他說,如果新力公司不他給一個合理的交代,他將採取法律途徑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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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$:bzo_u 本報記者王幼波
D7b<&D@ 【1980-05-07/聯合報/09版/影視綜藝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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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阳光和小雨 于 2008-3-20 10:45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