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,看到央视的节目是采访陈彼得,说到当年余天、刘文正、高凌风都是因为唱陈写的歌而走红,看到这几个名字倍感亲切,但是有几个不解之处请指点:
Pg8.RvmQ 1 ,画面上的字幕写着:《迟到》《一条路》的作者——陈彼得
$bG*f*w 这个《一条路》是否是陈先生的作品?我好像不记得他有这个作品,莫非另写过《一条路》?还是指的是《走过我自己》?我记得这首歌是陈先生的作品,如果 指的就是《走过我自己》,那么我认为央视有侵害原著的著作权之嫌疑。
Br!;Ac&N 2,途中插播了一段张行和陈合唱的《走过我自己》片断
HS<Jp44 陈先生作为原作者放下身段作为配唱出现,其品格实在让我敬佩!但是在谢幕的时候,张只是和陈先生握了一下手,仿佛对待一个普通的员工的态度。无论张是否是首唱,但是对于作者的尊重应该是起码的礼仪,这一点刘文正完美的做到了,从他对刘家昌的态度,和刚过世的马兆骏的态度,在采访中也提到制作人陈志远,这些都能看出对于恩人的态度,可惜陈先生写出这么好的歌并允许他来演唱,还为他做配唱,竟然得到如此态度,本人感到费解!
)Jjp^U3Ub 小怒之余写下上述文字,言过之处请原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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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阳光和小雨 于 2008-4-16 07:11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