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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转)在外地出差,和一群刑事法官下去调研。山路漫漫,大家开始说话解闷。既然都是法官,主题当然与案子有关。 p<Wb^B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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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位老法官说,1975年刚到法院工作时,国家根本没有《刑法》,一本1950年代起草的《刑法草案》,就是办案参考。没有经过任何法律训练的人,照样可以做法官、办大案。 ^LaI{UDw%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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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缺乏法律依据,定罪量刑的随意性很大,尤其体现在罪名认定上。为了争取政治正确,任何罪名之前都得冠以“反革命”三字,如杀人就是反革命杀人罪,强奸就是反革命强奸罪…… Z^`&