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帖:以下是引用史伯爵在2004-7-1 4:16:25的发言:对崇拜的偶像不需要批评。否则,崇拜就不叫崇拜,偶像也不是偶像了。崇拜一词本身就包含着一定的盲目性。偶像一词本身就是尽善尽美的象征。问题是,你要包容别人对你偶像的不崇拜,也要尊重别人去崇拜自己的偶像。我们没必要为了迎合别人打碎自己的偶像,也不应强迫别人对自己的偶像去尊重。总之:学会宽容。
赞同史伯爵的观点!我就崇拜刘文正!他是我的偶像!!
下一楼›:以下是引用史伯爵在2004-7-1 4:33:03的发言:最后我要说:刘文正不是我的偶像,但是我唯一最喜欢 ..
(紫毒)
‹上一楼:说得好。
(浪漫情圣)